您好!今天是 今日天气
公司新闻NEWS

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点军区江南大道53号商业C楼二楼
手机:13872527456
邮编:443004
QQ:553953332
E-mail:553953332@qq.com

您的位置:首页 > 公司新闻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6-23 15:18:27 浏览:2084

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》的通知

发改法规规〔2018〕843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《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》已经国务院批准,现印发你们,请按照执行。

附件: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国家发展改革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6月6日


附件


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

第一条 为明确必须招标的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和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不属于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》第二条、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大型基础设施、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、公众安全的项目,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包括:

(一)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气、电力、新能源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;

(二)铁路、公路、管道、水运,以及公共航空和 A1 级通用机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;

(三)电信枢纽、通信信息网络等通信基础设施项目;

(四)防洪、灌溉、排涝、引(供)水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;

(五)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项目。

第三条 本规定自 2018 年 6 月 6 日起施行。


 
http://www.ndrc.gov.cn/zcfb/gfxwj/201806/t20180611_889116.html



Copyright © 2017 hjgzsj.com All right reserved   版权所有 宜昌华捷道路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鄂ICP备:鄂ICP备17005637号-1

鄂公网安备 42052702000203号